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112

全院职工: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259号)文件规定,省人社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参加鉴定人员,按通知要求,于202175日下班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材料(附件2)报送人事处1703室。

联系人:侯健俣       联系电话:2663127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通知.pdf

附件2:申请书、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申报名册.docx


人事处      

2021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