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相关部门:
结合学院干部换届及部分处级机构调整工作实际需要,现征集处级机构职责、科级机构和业务科室设置修改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一、修改原则
1.处级机构职责:机构职能无变化的,现工作职责原则上不进行修改;机构合署的,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对机构职责进行梳理、修改;机构无改变但内部职责根据发展需要必须重新调整的,可提出修改意见。(现组织机构职责见附件1)
2.科级机构及业务科室设置: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设置科级机构和业务科室,机构职责发生变化确需更名或增减科级机构、业务科室的需说明理由,填报《科级机构及业务科室设置调整意见表》(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
要求各相关单位于11月23日11:00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报送人事处1704室(部门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经主管校领导签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rsk@qmu.edu.cn。逾期未报的部门视为对原机构职责、科级机构及业务科室设置无修改意见。
联系人:刘向民 冷晓宁 电话:2663311
附件1:齐齐哈尔医学院组织机构职责(院发[2017]46号).doc
人事处
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