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发〔2020〕58号)《齐齐哈尔医学院2020年秋季学期返校复学防疫方案》等文件要求,教职工拟定于2020年9月3日返校,现将统计报送返校教职工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学院全体教职工(含正式职工、临时工、后勤自聘入校服务人员),2019年至今符合办理入职条件的公开招聘人员。
现居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返校时间另行通知,不在此次统计范围。
二、统计用途及检测安排
返校教职工拟定于8月31日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费用由学院承担,具体检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做完核酸检测的教职工原则上进行居家隔离,结果呈“阴性”后方可上岗。
三、统计上报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统计上报及返校后管理,填报《XX部门2020年秋季学期返校教职工人员名单》,于8月25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Qyrsk@qmu.edu.cn。
联系人:刘向民 冷晓宁 联系电话:2663311
附件:XX部门2020年秋季学期返校教职工人员名单.xlsx
学院疫情防控教工管理组
2020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