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18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选条件
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推荐名额
学院按照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通过评审推荐2名候选人报教育部。
三、申报材料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2份,加盖部门公章。
2.《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2份(参见附件)。
3.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
4.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字数在5000字以内(样例见附件)。
5.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参见附件)。
6.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同时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在1M以上,并以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命名。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于5月27日前报送人事处17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yszk@qmu.edu.cn。
联系人:孙超 韩金伟 电话:2663336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rar
人事处
2020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