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9-10-29浏览次数:119

各相关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19年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进行备案,要求以部门为单位于10月31日16:00前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人事处1704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返还)。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向民   冷晓宁

联系电话:2663311

 

 

人事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