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职工:
为了吸引和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院政发[2019]92号),博士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2019年以前博士安家费于9月18日一次性发放完毕。博士未晋升副高级职称人员院内津贴兑现副高级待遇,从2019年7月起执行,于10月校内工资中发放并补发7-9月津贴提高部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0月12日
全院职工:
为了吸引和稳定高层次人才队伍,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院政发[2019]92号),博士安家费一次性发放免征个人所得税,2019年以前博士安家费于9月18日一次性发放完毕。博士未晋升副高级职称人员院内津贴兑现副高级待遇,从2019年7月起执行,于10月校内工资中发放并补发7-9月津贴提高部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