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在职教职工:
经齐齐哈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在10月统发工资中进行公积金标准调整(未在编人员10月在院内工资中调整),调整比例为:(2018年1月至12月个人应发工资总额+年终一次性奖金)÷12个月×12%,补扣1-9月差额部分,请大家查看。
注:当年调入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公积金个人缴费的额度超过1769元的人员,公积金不再进行调整,在下一年重新测算。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9年9月29日
全院在职教职工:
经齐齐哈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在10月统发工资中进行公积金标准调整(未在编人员10月在院内工资中调整),调整比例为:(2018年1月至12月个人应发工资总额+年终一次性奖金)÷12个月×12%,补扣1-9月差额部分,请大家查看。
注:当年调入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和公积金个人缴费的额度超过1769元的人员,公积金不再进行调整,在下一年重新测算。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