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按照学院选派国内外访学研修及外语培训工作整体安排,经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确定燕頔等23人次教师为国内外访学研修及第六期校外高级英语培训班(东北师范大学高级英语培训班)学员人选。具体如下:
一、选派名单(详见附件)
二、选派要求
(一)国内访问学者
1.申报人员需在2020年9月前开始访学工作,未按期访学研修人员学院将取消相关访学资助。
2.访学一年及以上人员,发表相关高水平论文1篇。不达一年访学人员需撰写相关访学报告一篇。
3.访学人员回院需在本部门完成学术报告,并参加相关教学、科研工作。
(二)国外访问学者
1.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英语统考,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派出。按照以往原则,参加北外高级英语培训班及具有国外访学研修经历人员也可派出。
2.申报人员需在2020年9月前开始访学工作,未按期访学人员学院将取消相关访学资助,三年内不得申请国外访学项目。
3.访学一年及以上人员,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不达一年访学人员需撰写相关访学报告一篇。
4.访学人员回院需完成全院范围学术报告,并参加相关教学、科研工作。
(三)东北师范大学高级英语培训
1.学员需通过东师高级英语班入学考试,如未通过,取消培训资格,相关费用自理。
2.培训结束取得结业证书,并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英语统考,取得合格证书学员,给予报销培训费、住宿费、两次往返路费。第一次未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英语统考,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如补考不合格,培训期间住宿费、差旅费自理。
(四)国内外访学期间工资待遇
国内外访学期间,如提供书面申请并有本单位在编在岗(非直系亲属)人员担保者,校内工资可正常发放。
联系人:孙超 韩金伟 联系电话:2663336
人事处
2019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