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临时工管理办法》([2018]195号)(见附件)文件规定,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并于3月1日前对所在部门临时工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清退,同时对现有临时工进行登记,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临时工审批表报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李帅 联系电话:266312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2月27日
各用工单位: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临时工管理办法》([2018]195号)(见附件)文件规定,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并于3月1日前对所在部门临时工不符合条件人员给予清退,同时对现有临时工进行登记,填写齐齐哈尔医学院临时工审批表报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李帅 联系电话:266312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