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2月统发工资变动的情况说明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8-11-29浏览次数:4644

全院在编职工: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黑人社函〔2018〕288号)文件规定,按照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局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标准,在12月统发工资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并补扣1-11月差额部分,请大家查看。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