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8】30号)、《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584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基层单位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议,确定推荐附属二院刘慧临同志代表我院参加全省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联系电话:2663336
人事处
2018年11月21日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8】30号)、《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师函【2018】584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基层单位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议,确定推荐附属二院刘慧临同志代表我院参加全省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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