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11-20浏览次数:161

各相关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2017年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进行备案,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24日下班前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送人事处1704办公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审核后返还)。

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向民    联系电话:2663311


人事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