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7下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11-17浏览次数:123

各相关部门:

根据人事处工作安排,现定于11月19日在我院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测试人员范围

各相关部门参加2017下半年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预报名人员。

二、测试时间、地点

11月19日全天。按照指定分组(详见附件)及指定考场进行测试。

三、具体要求

(一)参加测试人员需准备jpg格式免冠彩色近照一张(电子版,尺寸390*567),用“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命名,于11月20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照片电子版(U盘拷贝)报至人事处。

(二)参加测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测试。

(三)请参加考试人员于11月19日10:00入场,并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或关闭。

特此通知。

附件:参加测试人员分组情况.xls


人事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