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7-03-06浏览次数:314

院本部及各直属附属医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人员选派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选派名额:2

二、选拔对象:学院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医疗、管理岗位相关人员

三、选派条件:

1、取得邀请函,邀请时间应在20179月至20189月间。

2、外语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WSK考试;

2)通过东北师范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高级英语统考;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四、日程安排:

136日—328日   个人申报、组织部门推荐,结果以便函形式报人事处;

2329日—331日  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选,结果公示;

343日—410日   获得学院推荐个人网上报名,准备相应材料。

五、选派要求:

各教学科研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条件择优推荐,提前做好推荐人员的相关工作安排。

联系人:孙超        电话:2663336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地方合作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doc

人事处     

20173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