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关于2014年4月工资变动情况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11浏览次数:1079


全员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因本月工资发生变动,为便于广大职工了解变动原因,将工资调整情况说明如下,请及时核对。

一、校内岗位津贴及离退休补贴调整

经2014年3月29日第四次党委会决定,将福利费归并到校内岗位津贴及离退休补贴中,每人月增资350元,本月兑现,从2014年1月执行补发3个月。

二、职务晋升人员兑现校内岗位津贴

2013年职务晋升人员兑现校内岗位津贴,本月兑现,从2013年10月执行补发6个月。国家统发工资中岗位工资按省人社厅规定暂不兑现(因全省实施岗位分级管理改革,从2010年起停止办理职务工资兑现,上级决定待2014年完成改革后统一办理)。

三、补调2014年住房提租补贴

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重新计算2014年住房提租补贴的通知》文件要求,4月补调住房提租补贴,人均增资32元/月,本月兑现(未进统发人员在校内补调),从2014年1月执行补发3个月。

四、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

根据中组部财政部人社部《关于提高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黑组通字[2014]9号)文件要求,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由600元/月提高到1000元/月,本月兑现,从2014年1月起执行补发3个月。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帅              电话:2663127

人事处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