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院内选派2014年出国访学研修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01浏览次数:423


各相关人员:

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国外研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3]89号)文件要求及参照省教育厅关于“黑龙江省高校战略后备人才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相关文件精神,学院积极落实、鼓励支持教师进行国外访学研修,将组织开展院内2014年出国访学研修教师选派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1、选派对象:院本部教师,以一线教学、科研人员为主。

2、选派类别和期限:高级访问学者3~6个月,普通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研修6~24个月;要求2014年10月份前出国到达目的地国家及院校。 

3、目的地国家及院校要求:目的地国家及院校主要由申请人个人联系。原则上目的地国家应是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目的地院校应是世界排名前100位的院校,或所申请的学科专业在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原则上申请有国外资金资助院校。

4、学历年龄要求:博士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研修年龄不超过45周岁,高级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外语要求:应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原则上达到“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出国标准;或参加过学院组织的外语培训班,且符合国外接收院校外语水平要求。

6、选派名额及待遇:学院计划2014年支出60万元用于资助5~8名教师出国访学研修。出国人员在研修期间享受统发工资,其他福利待遇及校内津贴待回院工作后补发,报销一次往返差旅费。

7、选派程序:教师个人申请,联系国外研修院校,填写“出国人员访学研修申请表”,所在单位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外语水平测试、申请人进行10~15分钟出国研修答辩,专家评审确定出国人选,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及确定资助经费额度。

8、报名时间及材料:申报人员填报“齐齐哈尔医学院出国人员访学研修申请表”,并于11月15日下班前,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齐占朋

联系电话:2663311

附件:齐齐哈尔医学院出国人员访学研修申请表

人事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