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文件要求,学院于2013年9月5日~9月17日开展了绩效考核工作,经过各基层单位考核、人事处审核汇总,2013年9月24日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 考核基本情况及考核结果 考核时限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全员749人,教学、科研、教辅、职员及工勤人员共考核450人;142人未列入考核范围;校领导10人,由上级组织考核;处科级干部141人,由组织部考核;辅导员6人,由学工部考核。 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教学、科研及教学辅助机构实有专业技术人员415人,列入考核范围334人,其中优秀144人,称职189人,不称职1人。量化考核中学术业绩未达标26人;教学工作量未达标2人。 2、职员考核结果:考核51人,优秀25人,称职26人。 3、工勤人员考核结果:考核66人,优秀24人,称职 42人。 4、博士科研考核结果:考核50人,学术业绩未达标8人,考核三年积分期内论文、课题及获奖要求未达标2人。 5、未列入考核范围142人中,不在岗30人,见习期45人、内退6人、独立核算单位人员11人、处级二线5人、病假4人、攻读学位29人、访问学者11人、逝世1人。 二、待遇兑现说明 1、2012~2013学年度校内津贴绩效部分及授课酬金兑现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院政发[2009]114号)、《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院政发[2012]79号)文件要求执行。本学年度绩效工资已按月发放,工资浮动奖惩按照2012.9~2013.8相应标准计发。未列入考核范围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发放。 2、津贴浮动执行办法: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优秀且全校二次同类同级别人员排序前10%者(即40%优秀中排名前25%者),奖励院内岗位津贴10%;实验岗位及教辅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工勤岗位部门考核排名前后10%者,按相应校内津贴标准的10%上浮或下浮;学术考核未达标人员,按相应校内津贴标准的10%下浮;未完成基本工作量者津贴绩效部分按比例减少发放;博士未达到学术业绩基本要求者,按比例减少博士津贴(注:学术业绩未达相应级别教师标准不予发放津贴;超出相应级别教师学术业绩标准,未达博士学术业绩要求,按比例减少发放博士津贴;三年记分期内,未达到论文、立项或获奖要求者,每项分别减少博士津贴10%);不称职人员扣发全年院内岗位津贴。 附件1 全员考核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2 专业及专业基础类教师二次排序情况明细表 附件3 公共类教师二次排序情况明细表 附件4 博士考核汇总表 附件5 教学、科研、博士考核未达标情况汇总表 附件6 考核排名前10%人员 人事处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