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2年博、硕士待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8浏览次数:385


各相关人员:

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院政发【2007】110号)、《齐齐哈尔医学院攻读博(硕)士学位管理办法》(院政发【2012】77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08】88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院政发【2012】78号)的文件规定,我院2012年毕业的博、硕士人员,未履行审批手续不予兑现报销学费待遇,2012年博、硕士报销程序及兑现待遇人员名单如下:

一、报销程序

1、12月19日财务处审核票据,负责人袁红静。

2、12月20日8:00-11:30人事处审核票据,负责人王敬春。

二、兑现待遇人员名单

1、博士综合安家费名单

罗庆东 李忠原 林宇 郭俊杰 李霄凌 宋耀鑫 隋小宇 董巍 郭红艳 杨宏艳 李平 周芳烨 王欣 陈大同 孙磊

2、博、硕士报销学费名单

博士:罗庆东 李忠原 林宇 郭俊杰 宋耀鑫 郭红艳 杨宏艳 李平 王欣

硕士:徐浩 孙玉荣 张静艳 郑大明 梁玉清 刘丽 田春华 李春青 杨吉芳

3、博、硕士津贴名单

博士:罗庆东 李忠原 林宇 郭俊杰 宋耀鑫 隋小宇 董巍 郭红艳 杨宏艳 李平 周芳烨 王欣 陈大同 孙磊

硕士:李霄凌 郑大明 徐浩 孙玉荣 张静艳 于庆莲 宋佳 潘虹 柴雪娇 李成冲 范施懿 刘洋 梁玉清 刘丽 田春华 李春青 刘振艳冷晓宁 王梓怡 徐天娇 何宁 王凯玲 王宇 张宁 李雪 孙权 杨晓蕾 魏洪娟 李佳贺 李文静 赵岩

三、安家费兑现办法

1、凭齐齐哈尔市房产发票按所享受待遇金额支付,房产入学院资产,服务8年后房产产权归本人。

2、建立科研经费账户,凭差旅费、实验材料费、日常办公杂费等票据按安家费标准据实报销。

3、申请发放现金的,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特此通知。

                               人事处、财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