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人员: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教职工攻读硕(博)士学位的暂行规定》(院政发【2007】110号)、《齐齐哈尔医学院攻读博(硕)士学位管理办法》(院政发【2012】77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08】88号)、《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院政发【2012】78号)的文件规定,我院2012年毕业的博、硕士人员,未履行审批手续不予兑现报销学费待遇,2012年博、硕士报销程序及兑现待遇人员名单如下:一、报销程序1、12月19日财务处审核票据,负责人袁红静。2、12月20日8:00-11:30人事处审核票据,负责人王敬春。二、兑现待遇人员名单1、博士综合安家费名单罗庆东 李忠原 林宇 郭俊杰 李霄凌 宋耀鑫 隋小宇 董巍 郭红艳 杨宏艳 李平 周芳烨 王欣 陈大同 孙磊2、博、硕士报销学费名单博士:罗庆东 李忠原 林宇 郭俊杰 宋耀鑫 郭红艳 杨宏艳 李平 王欣硕士:徐浩 孙玉荣 张静艳 郑大明 梁玉清 刘丽 田春华 李春青 杨吉芳3、博、硕士津贴名单博士:罗庆东 李忠原 林宇 郭俊杰 宋耀鑫 隋小宇 董巍 郭红艳 杨宏艳 李平 周芳烨 王欣 陈大同 孙磊硕士:李霄凌 郑大明 徐浩 孙玉荣 张静艳 于庆莲 宋佳 潘虹 柴雪娇 李成冲 范施懿 刘洋 梁玉清 刘丽 田春华 李春青 刘振艳冷晓宁 王梓怡 徐天娇 何宁 王凯玲 王宇 张宁 李雪 孙权 杨晓蕾 魏洪娟 李佳贺 李文静 赵岩三、安家费兑现办法1、凭齐齐哈尔市房产发票按所享受待遇金额支付,房产入学院资产,服务8年后房产产权归本人。2、建立科研经费账户,凭差旅费、实验材料费、日常办公杂费等票据按安家费标准据实报销。3、申请发放现金的,按国家政策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特此通知。
人事处、财务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