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相关人员: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首届教学新秀奖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受聘讲师以上职务,年龄≤40周岁(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两年以上。 二、名额分配 我院择优推荐1名申报省级教学新秀奖评选。 三、评选及推荐 各院部认真组织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1名参加省级教学新秀奖评选。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5月3日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介,一式六份) 2、候选人个人材料(附件2,电子版)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 候选人个人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