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首届教学新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28浏览次数:728


各院(部)相关人员: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首届教学新秀奖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受聘讲师以上职务,年龄≤40周岁(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两年以上。

二、名额分配

我院择优推荐1名申报省级教学新秀奖评选。

三、评选及推荐  

各院部认真组织推荐,人事处组织专家评选,择优推荐1名参加省级教学新秀奖评选。

三、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于5月3日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介,一式六份)

2、候选人个人材料(附件2,电子版)  

特此通知。

 

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  候选人个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