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7-05浏览次数:804


各院、部、处:

2010年毕业并取得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同志,以部门为单位,本周三下班前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上交人事处。原件审查后返还

联系人:王敬春     电话:2663311。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二�一�年七月五日